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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兴娄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食堂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来源: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4-03-21

一、项目名称:《食堂餐饮服务采购》

二、项目地点:娄底市吉星路牡丹园

三、服务要求:

(一)食堂规划和供餐要求:

1、食堂规划:负责娄底市兴娄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食堂就餐,人数约20-50人,中标供应商负责采购人每天早、中二餐,按正常上班时间提供服务。

2、接待餐时间和数量不定(可另行商议服务价格)。

(二)服务规范和要求:

1、工作时间:按规定准时开餐(早餐为7:00开餐,中餐为12:00 开餐),每餐所供食品在开餐前15分钟布置完毕,如变更或其他情况,不能准时开餐,应提前通知采购人,并留有充分时间做出补救。

2、服务对象为采购人全体职工,经营时间为早、中餐、临时安排、随机接待餐等。

3、食堂工作人员由供应商自行管理,福利待遇、人员培训、体检、伤残疾病等所有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承担经营场所范围内的独立法律责任

4、食堂的清洁卫生、食品安全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食堂卫生标准

5、供应商保证全部食堂区域卫生、整洁

6、采购人保障食堂配套设施齐全,水、电、天然气等畅通。

食堂内水、电、气费用和日常设备、设施维修费用等使用费用由采购人负责。

7、供应商根据就餐人数,每日按时足量优质提供餐食的主、副食及相关服务。

8、必须按以下标准予以供餐:早餐各类主食品种不少于8样,午餐要求每餐品种不少于5样,所供应的菜品份量及服务承诺必须按照投标书内容执行,不得低于投标书范围,如若调整份量及餐标标准,必须征得采购人同意。

9、工作人员要遵守食堂管理制度,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并自觉接受采购人监督,不与采购人职工发生争吵或冲突,如有违规采购人将追究其责任。

10、供应商提供食堂数字系统管理机,负责饭卡按采购人确定的就餐标准充值。

11、提供的餐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早餐主食类:

馒头、粥、包子、花卷、煎饺、蒸饺、油条、油饼、粉面、鸡蛋(水煮蛋或煎鸡蛋)、豆浆、蔬菜、水果等;

午餐:荤菜、素菜、汤、米饭等。

要求:

1)每餐按照五谷搭配,粗细搭配,荤素搭配,多样搭配的基本原则配餐;

2)每天提前向采购人提供配餐表;

3)根据采购人要求,确保采购人各项勤务活动的正常用餐;

4)采购人工作人员能根据自身需求进行取食,真正做到吃饱吃好。

12、人员配备:供应商须配备不低于2人的服务团队,不提供的将导致符合性审查不通过而废标。

(三)乙方的权利及义务(以下所称甲方为本项目采购人,所称乙方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

1)食堂餐厅、操作间、器皿及周边环境卫生均属于乙方负责范围,卫生防疫等达到疾控中心、卫生局制定的标准,包括建立食品可溯源台账、食品冰存48小时待检制度等。

2)乙方工作人员应服从甲方对食堂、接待等内部事务的安排。食堂耗材应提前2日内通知甲方采购。乙方领用食品原料及耗材等物品,须与甲方仓库管理员完成出库、签单等手续。乙方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需由乙方自行负责但必须遵守甲方的相关规定并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

3)乙方负责承包区域内的安全防火、防盗等工作,保证承包区域内所有设施、工作物品及不动产的安全。不得将产权属于甲方的设备、用具等挪作他用。

4)乙方保证每日就餐正点、足量、优质,做到品种的多样化,能适应不同口味的职工就餐。

5)乙方须按照卫生监督部门和甲方的要求。

6)乙方要经常听取甲方的意见或建议,对甲方提出的问题及用餐职工的投诉及时纠正和改进,并进行整改和回复。

7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参与全过程测评,每季度测评一次,满意率不能低于75%,低于75%甲方可一次性扣减乙方劳务费1000元整(大写:壹仟元整);连续2次测评低于75%或任意一次低于60%的满意率,甲方可无条件解除合同。考评方式为:职工满意度调查及相关标准。

8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的同时,乙方须与甲方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如因乙方责任发生食品安全问题,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9乙方为甲方食堂服务的劳务用工人数原则上不低于2人。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需要对厨师进行调换,必须得到甲方的同意。

10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提供的场地及原料开展服务甲方外的其他经营活动。每发现一次此类行为,甲方将在当月应付管理服务费中扣除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作为处罚。2次发生该种情况且协商无效,甲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

13、乙方有义务本着节俭的精神,努力帮助甲方降低膳食成本,杜绝浪费。

(四)特别要求

1、供应商对食堂自主经营,不得联合经营、分包、转包,不得对外营业。

2、供应商必须具备在项目所在地从事本项目所需的一切条件。

3、如遇特殊情况,食堂不能正常服务时,供应商必须按标准要求提供配餐服务,确保用餐需求。

四、服务时间及地点

(一)服务地点:娄底市兴娄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二)服务期限:服务合同一年一签,服务一年期满后,如成交供应商符合甲方相关合同要求,通过甲方的相关考核则可续签一年,以此类推。如不符合相关要求,甲方可终止合同,并另行启动招标采购程序选择新的供应商接管相关工作。

五、付款方式

(一)每季度服务结束后供应商根据就餐情况在采购人确定的员工餐补标准(员工超出部分自付)及服务费用、接待用餐(需开具有效票据),经采购人审核无误后,在季度首月10号前支付,如遇节假日顺延。

(二)具体结算细节由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合同约定。

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汇款、支票等形式。

六、合同期间满意度测评

1、合同执行期间对供应商的满意度测评周期为:每季度一次。

2、若满意度测评综合得分连续两次低于60分,采购人有权选择其他人提供后续食堂服务,也可以重新启动招标采购程序重新选择供应商。

3、满意度测评的具体规则及测评内容参照采购人以往经验,由供应商和采购人共同制定。

4、供应商应做好物料量、水费、电费的内部考核机制,最大程度保证物料及水电节约,避免浪费,采购人将对供应商物料使用进行考核和实时巡查,考核和巡查情况纳入满意度测评指标体系内。

七、报价要求及时间

1、本项目报价为总价包干价,应包含供应商工作人员基本工资、购买社保、经营管理等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另行支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其他任何费用。

2、报价磋商时间

1)发布公告时间:3月22-31日

2)投标时间:4月1-2日

3)磋商时间:4月7日

4)公示时间:4月8-10日

八、经营主体要求

(一)能独立开具有效发票。供应商应为具备独立纳税主体的公司,具备直接向采购人开具正规发票资格,不接收代开发票。

(二)合法经营,具备相关准入资质。

(三)服务人员均须取得健康证。

九、其他要求

(一)供应商需承诺:试运行期间,由就餐人员对食堂菜品和服务进行满意度评分,评分不及格(<60分),给予一周的整改期,整改期再不合格,自愿退出。如试运行期合格,每季度就餐人员继续对食堂菜品和服务进行满意度评分,当季度评分不及格,按采购人要求及时进行整改;一年中如果连续二次评分不及格,自愿解除合同。

(二)本采购文件未尽事宜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协商和完善。

十、监督和管理

为确保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后续工作的有效推进,综合部为此次招标的主导部门,负责具体工作,监察审计部全程参与,包括招标过程的监督、履约情况的检查、投诉处理等。

联系人:邵赛强 18173811115

监督投诉电话:0738-8228815、8228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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