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对象:具备一定的创业能力和创业愿望的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条件:
1、资质证照齐全,合法合规经营;
2、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3、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保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
4、经营情况良好,具备还本付息的能力;
5、符合人社部门及银行的申请准入条件。
特点:
1、单笔的最高额度可达400万元;
2、可以享受财政贴息政策。
用途:
流动资金周转。
期限:
1-2年